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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知识产权局关于支持智能科技产业发展的实施细则 (津知发审字〔2018〕17号)

为深入贯彻落实《天津市关于加快推进智能科技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服务智能科技产业发展,结合我市知识产权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加强专利行政执法,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

严格执行《专利法》和《天津市专利促进与保护条例》,加大对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惩治力度依法做好专利侵权纠纷处理。

(一)立案条件。

当事人请求天津市知识产权局(以下称“市知识产权局”)处理专利侵权纠纷应当满足以下条件:1.请求人是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2.有明确的被请求人;3.有明确的请求事项和具体事实、理由;4.有证据证明被请求人涉嫌实施了专利侵权行为;5.属于市知识产权局的受理和管辖范围;6.当事人任何一方均未向人民法院起诉,并且双方没有约定其他纠纷解决方式。

(二)办理流程。

市知识产权局按照以下程序处理专利侵权纠纷:1.审查与受理。请求人向市知识产权局提交请求处理专利侵权纠纷的立案材料后,由知识产权局进行审查并决定是否受理;2.被请求人答辩。市知识产权局决定受理的,应当向被请求人送达《答辩通知书》,要求被请求人按期提交答辩书。当事人未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案件的审理;3.案件审理。市知识产权局审理专利侵权纠纷案件,由三名专利行政执法人员组成合议组,对案件进行口审,并做出完整的口审笔录;4.做出处理决定。除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以及有应当撤销案件的其他情形外,合议组应当及时做出《专利侵权纠纷案件处理决定书》。

(三)办理要件。

专利侵权纠纷处理请求书;请求人主体资格的证明文件;请求人专利证书及其专利权利有效的证明文件;被请求人涉嫌专利侵权的证据;委托他人作为代理人时,需提交委托授权书。

(四)联系方式。

保护协调处张剑光 23039863。

二、开展产业专利导航,为智能科技产业发展提供支撑

发挥专利导航对产业发展决策、产业发展规划的引导服务作用,促进我市智能科技产业发展。对企业开展专利导航工作进行支持。

(一)支持内容。

在天津市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内资或内资控股企业。具备开展专利产业导航分析的人员、数据、成功案例。支持方向分为产业目录和产业规划。产业目录为天津专利密集型产业现状研究与分析。产业规划主要针对人工智能、磁敏、物联网机器人、大型成套装备等重点产业,开展知识产权评议,完成产业发展现状分析,产业专利导航分析报告以及专利导航产业创新发展的产业规划建议意见。

(二)办理流程。

申请单位采取线上网络申报与线下纸件申报相结合的方式。申报单位在完成线上申报流程后须将纸件申报材料报送到所属区知识产权局审核盖章报送市知识产权局。市知识产权局经申报公示、专家评审、办公会审议、立项公示等程序后确定资助对象,会同市财政局下达资助计划,由区知识产权局进行资金发放。

(三)办理要件。

天津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重点资助项目申报书;项目实施方案;企业营业执照或者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项目负责人及工作人员的单位、年龄、学历、职称、经历等基本信息列表;学历、职称/资格、荣誉证书等材料复印件;企业投入专利经费情况说明材料。

(四)联系方式。

专利实施处傅强 23039860。

三、推进专利技术实施,推动智能科技产业知识产权成果加速转化

促进专利技术储备与实施,有效提升专利运用能力与水平。对企业进行专利并购和专利奖项目实施进行资助。

(一)支持内容。

在天津市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内资或内资控股企业。专利奖项目实施优先支持获得过天津市专利奖的单位。支持方向分为:企业专利并购、专利奖项目实施。

(二)办理流程。

申请单位采取线上网络申报与线下纸件申报相结合的方式。申报单位在完成线上申报流程后须将纸件申报材料报送到所属区知识产权局审核盖章后报送市知识产权局。市知识产权局经申报公示、专家评审、办公会审议、立项公示等程序后确定资助对象,会同市财政局下达资助计划,由区知识产权局进行资金发放。

(三)办理要件。

天津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重点资助项目申报书;项目实施方案;企业营业执照或者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需加盖公章);项目负责人及工作人员的单位、年龄、学历、职称、经历等基本信息列表;学历、职称/资格、荣誉证书等材料复印件;企业投入专利经费情况说明材料。

(四)联系方式。

专利实施处傅强 23039860。

四、完善在线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促进智能科技产业新技术的利用与扩散

完善专利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和专利运营服务平台建设,健全服务机制、优化服务资源、培养服务队伍,促进智能科技产业新技术的利用与扩散。

(一)建设完善天津市知识产权服务网

充分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等现代化信息手段建设天津市知识产权服务网。完善本市专利数据资源,专利数据可检索范围扩展到103个国家、地区及组织,数据总量超过3 亿条。聚集优质知识产权服务资源,为供需双方提供规范、透明的交流平台,实现需求与服务通过“互联网+”的形式进行有效对接。

企业可登录天津市知识产权服务网,进行免费注册,开展智能科技产业专利信息检索或进行服务信息和需求的发布。

(二)完善华北知识产权运营网

完善华北知识产权运营网,组织华北知识产权运营中心特色分中心开展专利运营服务,定期开展线上线下结合的培训、宣讲、对接等活动;与特色分中心业务平台对接,及时汇总和发布各特色分中心专利交易数据。

企业可登录华北知识产权运营网,免费发布智能科技产业新技术项目和专利的需求信息。

五、鼓励企业培育核心专利,形成智能科技产业高价值核心专利实施

知识产权强企工程,大力培育高价值专利,鼓励和支持企业加强关键前沿技术专利创造,开展高价值专利培育项目立项工作。

(一)支持对象。

申报企业应为注册于天津市行政区域内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或设有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工程实验室、设计中心的企业。申报企业应当拥有核心产品技术,经济效益良好,上年销售收入亿元及以上;具有承担项目任务的人员、机构和资金等保障,有较好的知识产权工作基础,专利创造具有可持续增长潜力;申报企业上年度有效专利总量不少于50件且应拥有有效发明专利,或上年度授权发明专利不少于4项。

(二)支持内容

1.申报企业围绕一个或多个核心产品(技术)实施专利布局,形成知识产权优势产品(技术),达到“有品牌、有专利布局、有销售规模”。项目期内,实现核心产品(技术)专利有效布局,授权专利合计60件以上并维持有效,其中至少3 件发明专利,经济效益良好。2.申报企业强化知识产权管理,有效实施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达到“有优势产品(技术)、有规范管理、有引领作用”。

(三)办理流程。

申请单位采取线上网络申报与线下纸件申报相结合的方式。申报单位在完成线上申报流程后须将纸件申报材料报送到所属区知识产权局。各区知识产权局组织开展专利试点推荐申报工作,按照所61属地的原则,组织符合条件的单位进行推荐申报。申报材料需经所属区知识产权局审查并盖章推荐。

(四)办理要件。

天津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重点资助项目申报书;项目实施相关文件:项目实施方案;企事业单位身份证明文件:企业营业执照或者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企业提供高新技术证书、经济效益证明材料、上年度有效专利或授权专利明细表(含申请号、申请日、授权日、专利名称)。

(五)联系方式。

专利管理处张伟 23039856。

六、鼓励企业围绕核心技术开展布局,保护智能科技产业的发明创造

鼓励企业围绕核心技术(产品)申请专利,对于企业的专利授权、发明维持年费进行补贴。

 

(一)补贴对象。

1.专利授权补贴:在本市注册的企业,新授权的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且该专利第一权利人地址在天津市辖区内。2.专利维持补贴:在本市注册的企业,拥有的处于有效状态的发明专利,且第一权利人联系地址在天津辖区内,补贴自申请日起第4-10年的年费。3.首件发明授权补贴:在本市注册的企业,自成立以来获得的首件授权发明专利。

(二)办理流程。

企业填写《天津市专利资助请求书》等,62并提交相关材料。市知识产权局委托各区知识产权局进行材料审核,对通过审核的,会同市财政局下达资金拨付计划,向受补贴方发放补贴资金。

(三)办理要件。

1.专利授权补贴及首件发明授权补贴。组织机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专利授权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企事业单位往来收据(加盖单位财务章);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2.发明专利维持年费补贴。组织机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能证明专利处于有效状态的《专利登记簿副本》复印件;年费缴费收据复印件1 份(加盖单位财务章);企事业单位往来收据(加盖单位财务章);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联系方式。

专利管理处赵彬 23039857。

七、鼓励有条件的企业申请国外专利,服务智能科技产业“走出去”

服务企业加快实施“走出去”战略,强化海外专利保护,对企业获得的国外授权发明进行资助。

(一)资助对象。

对本市注册的在本市注册的企业,且是申报资助专利的第一专利权人的单位通过专利合作条约(PCT)或巴黎公约途径向国外申请并正式获得相关国家授权,并处于有效状态的发明专利进行资助。

(二)办理流程。

企业提交相关材料;天津市知识产权局组63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对通过审核的,按规定程序下达资助资金计划并抄送市财政局,由市财政局拨付资金,委托区知识产权局进行资金发放。

(三)办理要件。

《天津市##年度国外授权发明专利资助申报表》;企业营业执照或者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委托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检索咨询中心、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专利审查协作天津中心或天津市知识产权服务中心出具的法律状态检索报告;外国专利审查机构出具的授权专利公告首页和授权证书的复印件;申报专利实际发生费用的相关票据复印件;工作情况报告等。

(四)联系方式。

专利管理处张相凯 23039857。

八、鼓励智能科技企业开展专利预警,防控专利风险推进企业提升知识产权风险

预警分析和专利保护能力,提高企业知识产权保护能力,降低智能科技产业专利风险。

(一)资助对象。

在天津市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内资或内资控股企业,重点支持全市有国际市场保护需求或者有明确知识产权保护案例的企业。

(二)办理流程。

申请单位采取线上网络申报与线下纸件申报相结合的方式。申报单位在完成线上申报流程后须将纸件申报材料报送到所属区知识产权局审核盖章后报送市知识产权局。市知识产权局经申报公示、专家评审、办公会审议、立项公示等程序后确定资助对象,会同市财政局下达资助计划,由区知识产权局进行资金发放。

(三)办理要件。

天津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重点资助项目申报书;项目实施相关文件;项目实施方案;企业营业执照或者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需加盖公章);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项目负责人及工作人员的单位、年龄、学历、职称、经历等基本信息列表;学历、职称/资格、荣誉证书等材料复印件;企业投入专利经费情况说明材料。

(四)联系方式。

保护协调处曲达 23039863。